长春市民超市购广泽黄桃味酸奶 开封现霉块
6号下午,孟先生在长春长新街上的“美家福”超市购买了五盒广泽乳业生产的酸奶,当晚,喝到第三盒时,在酸奶中,孟先生吃惊的发现,竟有一团黑绿色的物体,8号上午,孟先生带着这盒酸奶找到了超市,并在超市负责人的帮助下,找来了厂家的供货员,但协商过程,并不顺利。
消费者孟先生说,商务车内的两个人,就是广泽乳业派来与他协商的供货员,但记者刚到现场,两人便急匆匆地上车离去。而出现异物的酸奶,是自己6号下午购买的。在孟先生提供的这盒“广泽牌黄桃味风味酸牛奶”中,记者看到,酸奶还有三分之二,表面有黑色点状物。孟先生将不明物体捞出后,是一块小拇指指甲大小的黑绿色霉块儿,酸奶包装上标注的生产日期为9月20号,保质期21天,并未过期。
孟先生说,6号下午和超市方面协商时,超市方答应“一赔十”,也就是赔偿孟先生购买一联五盒子酸奶十倍的价钱,共计90元,但这一解决方案,他没有接受;等7号上午继续与超市方协商时,工作人员找来了厂家的供货员,但结果还是“一赔十”,这与自己要求的1000元赔偿相差甚远。
在美家福超市,总经理助理杨先生表示,消费者找到超市后,他分别向消费者及广泽乳业供货员了解了情况,但由于这盒酸奶是开封后,才发现里面存在黑绿色的霉块,暂时无法确定异物来源,并且,超市只是销售方,孟先生要主张赔偿,还应直接与厂家协商。记者提出,希望超市出面将广泽乳业的供货员或相关负责人找到现场,一起协商解决办法,杨先生表示,可以帮助联系,但二十分钟后,杨先生独自返回,表示已与厂家沟通,自己可以全权代表厂家与孟先生协商,但协商过程不希望记者参与,就在孟先生被带入办公室不久,之前见到记者后离开的广泽乳业一名女供货员再次返回,记者上前试图了解未过期的酸奶中,为何会有霉块时,这名女子表示,已经委托超市与孟先生协商,其余问题不便多说。三十分钟后,孟先生走出超市办公室表示,超市方已经支付了五百元的赔偿,对于这一解决办法,他可以接受,但酸奶中为何会有异物,却始终没有人给出解释。随后,按照酸奶包装上的广泽乳业电话,记者多次拨打,但始终无人接听。对于超市之前提出的“一赔十”想法,吉林熠融律师事务所的宗丽娜律师 也表示,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,对于不合格产品,商家的做法符合规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