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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1日起新疆落实“先查验后交付”制度保障新房交付

金融科技 2025-10-20 gusd68687

  政策原文:关于在新疆自治区新建住宅工程中强化落实“先查验后交付”制度的通知

  (刘敏/文)近期,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施行《关于在自治区新建住宅工程中强化落实“先查验后交付”制度的通知》,要求在2025年11月1日后组织开展分户验收的商品住宅和保障性住宅工程实施“先查验后交付”制度,进一步压实建设单位质量首要责任,充分引入社会监督机制,让购房业主参与工程质量评价,实现质量关口前移,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。

  据悉,“先查验后交付”制度,是指房地产开发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及合同约定,在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合格后、办理交付手续前,组织已签订购房合同的预售业主,对其所购住宅套内部分及相关公共部位的实体质量、空间净尺寸和主要使用功能等进行查验,在竣工验收前对业主提出的质量问题完成整改,并在双方确认的基础上实施住宅交付的制度。

  “先查验后交付”制度的施行,是对国家和自治区关于“好房子”建设要求的具体回应,有助于群众从买房到收房全过程了解房屋质量状况,提前解决质量问题,有效减少交付矛盾,能够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体验感,同时提高全区住宅工程品质。此举将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急难愁问题处置前端化,提前化解不稳定因素,同时促进工程项目相关责任主体在施工过程中换位思考,及时吸取经验教训,改进工作方式方法,进一步改善住宅质量和交付品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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